新邵县大新镇龙口溪村入河排污口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09月15日
1、政府采购编号:新邵财采计【2025】000216
2、采购代理编号:HNHT-2025-043
二、项目名称:
新邵县大新镇龙口溪村入河排污口整治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单位名称:四川越盈新材料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地址: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周路595号1栋18楼1802号
中标(成交)金额:1270506.58元(大写:壹佰贰拾柒万零伍佰零陆元伍角捌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新邵县大新镇龙口溪村入河排污口整治项目 一、项目内容:新建污水处理设施4座,新建DN400 HDPE污水收集管及DN160UPVC入户管、直径1000圆形污水检查井、600*600接户井及2000*1000隔油除渣井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本项目经财政评审的采购预算金额为1280500.00元。 二、项目实施要求 1、主要施工内容为:按图纸施工且严格按照施工技术标准和现行的国家相关技术标准、本地区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规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要求组织施工,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确保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环保相关标准要求的合格工程;并响应甲方对工程的临时少量变动。 2、在工程施工、竣工、交付及修补任何缺陷的过程中,承包人应当始终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程等,履行其安全施工职责。 3、本工程所用的主要材料要有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报告,其他材料要有产品合格证。 4、承包人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现场)设立、提供和维护安全设施并在有关工作完成或竣工后撤除。 5、建筑垃圾必须每日清运且用篷布覆盖,保障环境卫生及交通。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三、保修要求:本工程保修标准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4月23日修正版)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工期:60日历日。 |
五、评审专家名单:周存良(组长)、朱海欧、姚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收取代理费用9000元由采购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磋商情况:
供应商名称 | 最终报价(元) |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