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406-441303-04-01-157475 | |||
投资项目名称 | 惠阳区城镇排水管网设施建设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惠阳区城镇排水管网设施建设工程(一期)-淡水街道3个片区排水管网整治完善工程及石桥沥排污整治工程(施工) | |||
标段(包)名称 | /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项主要通过申请政府专项债、超长期国债及上级补助资金解决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工程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淡水街道东华家路市政入口片区排水管网完善工程,新建DN400污水管道长约4162米;淡水街道桥背泗水片区排水管网完善工程,新建DN300~DN400污水管道长约5358米;淡水街道石桥沥排污整治工程,新建DN400污水管道长约2011米;东华孙屋榕树头片区及相邻的东华金星小组排水管网建设工程,新建DN100压力管道长约572米,新建DN400污水管道长约3286米;破除道路路面总面积34314.36平方米,恢复道路路面总面积40416.31平方米。 按照招标单位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资料及说明的范 围内所有内容,完成惠阳区城镇排水管网设施建设工程(一期)-淡水街道3个片区排水管网整治完善工程及石桥沥排污整治工程施工。惠阳区城镇排水管网设施建设工程(一期)项目估算总投资193125.27万元;一期工程的淡水街道3个片区排水管网整治完善工程及石桥沥排污整治工程的工程投资额6108.37万元,其中工程费5215.92万元。 | |||
招标内容 | ||||
工期(交货期) | 240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 | 46029760.81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由不超过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均应为独立法人。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必须要有:项目负责人(建造师)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2人、质量检查员2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2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须具有本款第1条要求的施工资质并且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由不超过2家单位组成(即: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的数量上限为2家);联合体投标的,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4.其他要求: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资料。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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