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普某部营房加固整修工程
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4-VGBXAD-G1005。
2.项目名称:驻普某部营房加固整修工程
3.预算金额(万元):228.83961
4.最高限价(万元):228.83961
5.采购需求:按采购单位要求完成驻普某部营房加固整修工程,工程内容包括:(1)第22栋营房加固整修工程:总建筑面积:800.76平方米,本栋建筑三层,每层层高为3米,建筑总高9.3米。主要包括墙体加固工程和室内装修工程、附属楼房间改造及排污管改造工程。(2)第5栋营房整修工程:总建筑面积:1212.81平方米,本栋建筑一层,层高为8.7米。包括设计施工图纸中所包含的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财政部门认可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若为新成立的公司须作出说明。
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段时间2024年08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税收是指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凭据是指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段时间上税为零,提供该段时间税收为零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税款申报表》或《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税款网上办税受理通知单》复印件;若为新成立的公司须作出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段时间2024年08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凭据[凭据是指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若为新成立的公司须作出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5.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7.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和军队采购失信名单。
8.供应商须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中注册成功,并提供注册成功的截图。
9.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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