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发布
投资项目代码 | 2309-441623-04-01-136336 | ||
投资项目名称 | 连平县工业园四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连平县工业园四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连平县工业园四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河源市连平县 | ||
资金来源 | 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政府统筹解决 | 资金来源构成 | 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政府统筹解决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总规划面积约750亩,建设内容包括:1、三角生态工业园标准厂房建设约9253.49平方米,园区配套道路提升工程约31000平方米,排污及排水管网建设工程2500米,电力及通讯管线迁改工程1项;2、城东产业园新建配套道路46136平方米,土石方工程约2999626.00平方米,厂房修缮工程 10000.00 平方米;3、隆街物流园三通一平及土石方工程242300.00立方米,隆街物流园挡土墙工程及护坡工程1项,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1项,高速引线配套工程1730米。项目同时配建灯旗广告、三面翻、充电桩工程、路边停车位等工程。 | ||
招标内容 | 完成本勘察设计项目所含全部内容,包括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竣工验收服务等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
工期(交货期) | 项目分阶段分期实施,首期项目工程勘察应在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后30天内完成并提交勘察成果;初步设计在审批勘察成果后3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在提交初步设计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30天内提交,其他阶段以招标人发出的通知为准(以实际实施结算)。 | ||
最高投标限价 | 本次招标最高控制价:项目总投资为50000.00万元,建安工程费32937.00万元,勘察设计费为685.00万元(其中勘察费158.00万元,设计费527.00万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一)、(二)企业资质证书: (一)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二)设计资质需要满足以下(1)或同时具备(2)、(3)要求: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3.拟派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1名):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必须注册在本单位)。 4.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1名):具备给水排水专业或市政路桥设计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5.拟派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拟派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提供2024年08月至2024年10月在本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 6.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交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截图或打印件。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且具有上述要求的市政设计资质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全部视为无效。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时,投标活动(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报价等)均由联合体牵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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