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略阳县嘉陵江三河坝至灵岩寺段河道拓宽工程施工Ⅱ标段项目经理部(钢筋)询价采购公告
询价编号:ZT1102-XJ-2024-503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略阳县嘉陵江三河坝至灵岩寺段河道拓宽工程施工Ⅱ标段项目经理部因施工需要,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清单如下表),本次询价只接受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铁建云链(https://www.crccep.com/)注册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在线报价,请有意向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10月20日下午18点00分之前将报价文件签字盖章扫描件(所有报价文件资料须扫描成一份PDF文件)上传至铁建云采平台并进行报价维护操作。
一、物资需求表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 技术 | 计量 | 需求量 | 到货 | 需求日期 | |
1 | 螺纹钢 | Φ25 | HRB400E | 吨 | 308.74 | 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鲁光坪工地 | 2024年10月 | |
2 | 螺纹钢 | Φ16 | HRB400E | 吨 | 5.27 | |||
3 | 螺纹钢 | Φ12 | HRB400E | 吨 | 77.26 | |||
合计 | 391.27 |
二、项目简介:
略阳县嘉陵江三灵段河道拓宽工程Ⅱ标段位于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境内,是略阳具嘉陵江三河坝至灵岩寺段河道拓宽后的 S317 公路恢复工程。建设内容包括:①嘉陵江灵岩寺段至荷叶坝大桥下游1.3km总长3.028km河段的疏浚清淤工程;②4-5#卡口段的河道拓宽工程,拓宽总长686m;③4-5#卡口段未拓宽河段的河道整理工程,整理总长1988m;④4-5#卡口段岸坡及山体边坡防护,总长686m;⑤4-5#卡口段排污箱涵改建恢复工程,总长775m;⑥4-5#卡口段公路恢复工程,总长707m,其中新建公路桥梁312m;⑦新建灵岩寺村夹门子沟弃渣场1处。包括挡渣墙一条及其他辅助设施。
三、有关要求:
1.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询价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报价。
1.2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1.3质量保证能力:出具满足询价文件技术要求的近1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2.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投标物质量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等其他资料。
3.本次询价以浮动价方式结算,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税金部分按新税率执行。如遇市场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下跌时,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协商谈判,对不含税单价进行下调,税金随之调整。
4.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
5.报价依据及报价方式:投标单价(A)=投标基准价(B)+综合费(N)。
5.1结算单价(简称A):结算单价指每供应周期招标物资运至采购人指定工地交货后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出厂前的)、包装费、搬运费、储存费、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费,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5.2结算基准价(Q):以供应期内钢材已到货当日(逢节假日,以节假日前一个工作日)我的钢铁网(www.mysteel.com)首次公布西安市场建筑钢材价格行情中所供品牌对应材质、规格厂家的网价(不参照备注栏价格)为结算基准价。本次投标基准价以我的钢铁(www.mysteel.com)2024年9月24日公布的西安市场建筑钢材价格行情中龙钢的网价(不参照备注栏价格)为投标基准价。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基准价 |
1 | 螺纹钢 | HRB400EΦ12 | 3540 |
2 | 螺纹钢 | HRB400EΦ16 | 3440 |
3 | 螺纹钢 | HRB400EΦ25 | 3420 |
a.若当日网上没有发布所供品牌的网价则按照同种规格及材质当日首次公布的所有品牌网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结算基准价。
b.我的钢铁网未公布规格的比照该网已公布最接近的小规格的网价进行确定,没有最接近的小规格时按最接近的大规格确定;
c.新增规格结算基准价的确定:参照最接近的小规格的网价进行确定,没有最接近的小规格时按最接近的大规格确定;
d.如我的钢铁网(www.mysteel.com)当天有多个报价时,以首次报价为准。
5.3综合费(N):由报价单位自行报价,在合同执行中保持不变。
6.货物验收方式:
6.1货物到工地后,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乙方应提供随货同行的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6.2甲方按规定取样检测,在甲方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7天内得出结论,检测合格则予以办理结算手续,检测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清退该批货物,并承担相关经济损失责任。
6.3计量
a.数量验收:盘螺按实际过磅重量交货计重,直条螺纹钢理论计重,过磅复核;
b.盘螺等以过磅计重交货的需在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过磅验收,实际验收数量以双方磅单最小值为准;
c.双方对磅秤准确性有争议时,可在第三方复磅(复磅应选择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公磅处进行),复磅数量与送货单数量之差若不超过±3‰范围,以双方磅单最小值为准,复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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