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 兴 市 区 排 污 第 四 通 道 镜 湖 段 与 柯 桥 排 污 齐 贤 线 互 通 工 程 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 标 条 件
本招标项目 绍兴市区排污第四通道镜湖段与柯桥排污齐贤线互通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绍兴市镜湖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 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绍镜经[2015]12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绍兴市排水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 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绍兴市排水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 目 概 况 与 招 标 范 围
2.4工程类别: 市政二类 。
2.7标段划分: / 。
2.8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3.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具有 安全生产许可证 ,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 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 资格, 且无在建工程;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拟 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16年2月至2016年4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 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
3.2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具有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会员(年度) 资格。 3.3.2浙江省外企业须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浙江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3.3.3企业在 / 年 / 月 / 日前与 / 签订劳动者工资保障金管理协议。
3.3.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在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
3.6若投标报名人数少于10家的,本项目将重新发布公告,重新组织投标报名。
4. 报 名 及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5. 投 标 保 证 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叁拾 万元, 投标保证金须在 报名截止前 获取招标文件时缴纳,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即汇票、电 汇、转帐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 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 账号:0900000103411100010;账户二: 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 号:7334310182600023663;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具有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联保资格的投标人不再缴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接受绍兴市招投标协会出具的 投标 保证金联保证明 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和报名时无需提供。
6. 其 他 有 关 内 容
6.1评标入围方法: 按公管办[2009] 32号文规定 。
6.2评标方法: 造价下浮率计分法(不设技术标) 。
6.3中标方式: 最高分中标 。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29 日 15:30 时,地点为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423 室。
7. 发 布 公 告 的 媒 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公 告 与 招 标 文 件 不 一 致 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 联 系 方 式
招标人: 绍兴市排水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绍兴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绍兴市中兴中路391号 地 址: 绍兴市胜利西路605号3楼
邮 编: 312000 邮 编: 312000
联系人: 俞成琛 联 系 人: 尉宗财
电 话: 0575-88027093 电 话: 85170216
招 标 人:绍兴市排水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绍兴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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