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区排污第四通道镜湖段与柯桥排污齐贤线互通工程管材、设备采购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 标 条 件
本招标项目 绍兴市区排污第四通道镜湖段与柯桥排污齐贤线互通工程管材、设备采购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绍兴市镜湖新区管理委员会经 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绍镜经[2015]12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绍兴市排水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 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绍兴市排水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管材、设备进 行 公开 招标。
2. 项 目 概 况 与 招 标 范 围
2.7标段划分: / 。
2.8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3.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本项目供货及实施能力,注册资金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独立法人资格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实施能力。
3.2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具有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会员(年度或临时)资格 (未具有会员资格的,需在投标报名前及时办妥临时会员相 关手续,并缴纳会员费(席位费)。
3.3.2企业在 / 备案。
3.3.3企业在 / 年 / 月 / 日前与 / 签订劳动者工资保障金管理协议。
3.3.4近五年以来企业在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
4. 报 名 及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5. 投 标 保 证 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38 万元,投标保证金须 在报名截止前 领取招标文件时同时缴纳,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即汇票、电 汇、转帐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 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 账号:0900000103411100010;账户二: 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 号:7334310182600023663;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具有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联保资格的投标人不再缴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接受绍兴市招投标协会出具的 投标 保证金联保证明 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和报名时无需提供。
6. 其 他 有 关 内 容
6.1评标入围方法: 全部入围 。
6.2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
6.3中标方式: 最高分中标 。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24 日 9:30 时,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415 室。
7. 发 布 公 告 的 媒 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公 告 与 招 标 文 件 不 一 致 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 联 系 方 式
招标人: 绍兴市排水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绍兴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绍兴市中兴中路391号 地 址: 绍兴市胜利西路605号三楼 联系人: 周乾昊 联系人: 尉宗财
电 话: 0575-88027091 电 话: 0575—85170216
招 标 人: 绍兴市排水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绍兴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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