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
1.1本招标项目 芦山县排污口整治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芦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芦发改固〔2024】1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芦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关于下达 2020-2021年省内重点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的通知》(雅财资环〔2023]68号)下达芦山县青衣江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资金450万元以及县财政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芦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芦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芦发改固〔2024】1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川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建设地点:芦山县 。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整治玉溪河(芦山段;长江支流大渡河支流青衣江上源宝兴河的支流)沿途排污口,主要包括雅安市芦山县芦阳街道芦山县教育局金花大桥城镇生活污水散排口、雅安市芦山县芦阳街道清江路城镇生活污水散排口、芦山河大桥散排口、潘家河大桥污水散排口、东门大桥等位置的污水散排口,计划新建一体化泵站(长3.0m,宽3.0m,深10.0m; JYWQ100-80-28-2000-15,流量80m3/h,扬程28米,功率15kw)三座,维修一体化泵站一座,新建内外壁热镀锌钢管DN150约1200米;新建内外壁热镀锌钢管DN100长40米;维修、恢复污水管等以及配套基础设施等。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7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以及办理开工、竣工验收等手续。 2.5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EPC)1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行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3)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市政工程行业设计合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时应具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含联合体牵头单位在内,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合同签订等相关事宜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3 月 20 日至 2024 年 3 月26 日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雅安 市)(网址: http://www.yaggzy.org.cn )—登录— 建设工程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4 月 9 日 09 时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雅安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芦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芦山县迎宾大道 邮 编: 625600 联 系 人: 张老师 电 话: 18283561567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川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新裕路501号2栋2单元(荟创空间.博雅科创园D座)4层08、09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叶女士 电 话: 028-86707044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智谷支行 账 号: 1001300000618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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