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FJHLLJ[2023]福第108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江县安凯乡同心村乡村振兴鲍鱼IP音乐露营地工程已由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以GZ202329669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连江县安凯乡同心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招标人为 连江县安凯乡同心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连江县安凯乡同心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控制价为845919元,下浮10%,发包价为761327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该项目拟在外磹下山坡实施音乐主题露营地工程,对土地平整造草坪,配套水电、排污工程、简易厕所及浴室搭建及现场经营帐篷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845919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程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投标时,未发现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投标。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2023年12月22日至 2023 年12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连江县财富天下7号楼206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资料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陆仟元(¥16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以银行保函的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③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④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1月09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本项目开标室。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凭据原件(一份凭证仅代表一家投标人)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zlj.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江县安凯乡同心村民委员会
地址:连江县安凯乡同心村同心路26号,邮编: /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26491202,传真: /
联系人: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长城广场贵族世家17C,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 /
电话:15880111231,传真: /
联系人:李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连江县安凯乡人民政府
地址:连江县安凯乡
联系电话: 0591-2649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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